理性評估「育嬰假六成薪」政策的利弊得失 (台灣時報 社論 2008.6.6)理性評估「育嬰假六成薪」政策的利弊得失 行政院劉兆玄院長在五月底到立法院進行首次施政報告,宣布了包括「婦女育嬰假將發給六成薪」在內的弱勢相關利多政策,引起各界注意。雖然照顧婦女同胞、促進生育子女的方向正確,但是在景氣欲振乏力、企業婚禮佈置獲利未臻理想,而國家財政赤字仍然嚴重的此時此刻,我們不認為是驟然推出此項政策的最佳時機;宜等到景氣狀況好轉,企業獲利和國家財政改善之後再順勢推動,方屬穩健。 劉院長的這項「帶薪育嬰假」政策利多,是為了減輕生育子女的家長負擔,讓父母在子女兩歲前能夠維持擁有六成薪資的替代水準;而如果父母並未就業,信用卡代償則可以領取每月五千元育兒津貼,直到子女滿兩周歲為止。這原是馬英九總統的競選政見,劉兆玄院長為其兌現、轉為政策,亦屬無可厚非。然而,這個方向原本就是勞委會施政的規劃內容;在去年底立法院審議「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時,該會就規劃了「半年、五成」的育嬰津貼內涵,並評估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每年耗用三十一億元酒肉朋友來加以支應。以目前就業保險基金每年盈餘一百一十億元衡量,是足以因應這項政策所需的。但如果頓時擴大為「兩年、六成」的話,估計一年要支出兩百億元,十年之後將會耗盡「就業保險基金」!新政府必須慎思! 這項福利政策雖然立意良善,但許多婦女同胞對其可行性表示懷疑,因為如果不是在公務機關有所保障,絕大多數ARMANI的民間企業在婦女育嬰之後必然會雇用新手替代,兩年之後育嬰結束的婦女如果要回任原職,企業將面臨困境;因此,很難為婦女的育嬰提供長達兩年的留職保障。勞委會王如玄主委瞭解問題的嚴重性,在立法院表示將以「漸進方式」來加以推動;先將育嬰津貼調整為「半年、六成」的內涵,並觀察對婦女就業的助益和雇主是否足以承酒店工作擔,再進一步處理。 我們肯定王主委對問題的瞭解遠高於行政院的唐突,及時地踩了煞車。然而,即使是勞委會的「漸進式」推動內涵,以目前產業界的狀況,都還不是適合推出的時機。原因在於今年的輸入型通貨膨脹嚴重,全球經濟趨緩,台灣本身的內需亦受到通貨膨脹影響而呈現遲滯。目前景氣預期幾乎都押注在七月初馬總統節能燈具將兌現的第一張競選支票:「開放兩岸三通、陸客來台。」而就算這張支票能夠完全兌現,受益者也是以觀光旅遊的相關產業為主,一般產業也難以雨露均霑。就算六成薪由政府負擔,但留職期滿歸建之時,勢必辭退遣散新任員工,增加遣散費用。若改用「派遣」員工,沒有適當訓練亦難以上手;而若施以訓練,又只能適用半年。因此賣屋,對台灣廣大的中小企業而言,這項政策的推動,即使政府完全負擔留職期間之薪支,對廠商依然是一項難題! 當然,在勞動保障日趨完備之下,婦女「帶薪育嬰假」已是世界先進國家的普遍趨勢,也是我國無法避免的勞動發展;沒有人能夠,也不應該阻擋這種政策的來臨。只是,目前馬總統剛剛上任,足足有四年時間可以逐步兌太平洋房屋現其競選承諾。雖說「馬上,就會好」當然最好,但剛好目前就是全球經濟由盛趨緩的關鍵點,行政院也才東挪西湊地勉力推出一千兩百億元的「提升內需方案」來避免景氣不振,可見經濟情勢並非有利;暫緩一年半載推動「帶薪育嬰假」不僅可以舒緩國家財政赤字壓力,而且對企業思考回應這種勞動新政,在時效上也有所幫助;加以西裝包括美國花旗集團在內的各方,都預測台灣明年景氣將會好轉,超過香港和韓國的表現,因此以此規劃為目標,在明年景氣明確好轉之後,再順勢推動,當然明顯優於在目前尚未完全準備好的情況下倉促推出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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