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席鋒宇
  1983年,從中國人民大學即將畢業的胡錦光決定報考憲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當時憲法學專業只有一位能夠指導研究生的副教授,就是我國憲法學界的泰斗人物許崇德。
  “我和恩師的情分起源於那個時候,我和憲法的淵源也開始於那個時候。”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胡錦光教授總會無數次想起31年前的“那個時候”。
  “老師在很早的時候就提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如今,這已經成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的明確規定,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設立國家憲法日。國家和人民對憲法給予了越來越多的尊重和信仰。”胡錦光說。
  胡錦光說,如果追溯民眾對憲法的認識,可以從中學開始。政治課本告訴大家,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是現實生活中,可能大家會覺得憲法離我們的生活比較遠,跟我們生活的聯繫感、密切感不太強。那麼,憲法究竟和我們生活有沒有關係呢?
  胡錦光說,大家都知道,法律是保障自身權益的有力武器。但是很多人都不曾註意到,我國很多法律第一條通常規定,“本法依據憲法而制定”。憲法是國家根本法、社會最高規則、公民的根本活動準則。憲法規定了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各項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公民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而法律,是以憲法為依據和基礎的具體制度;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而法律如果違反憲法就是無效。憲法與每個人休戚相關。馬克思曾說,憲法是一部人權保障書;列寧曾說,憲法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憲法的功能,對於國家權力而言,有三項。一是賦權,即賦予國家權力的正當性和合法性;二是保權,即保障國家權力有效運行;三是限權,即防止國家權力濫用。對於社會而言,就是確定社會核心價值觀,界定國家權力與社會主體權利的關係。對於公民而言,憲法就是要保障其權利的實現。歸根到底,憲法保障和控制國家權力的根本目的都在於保障人權。
  “很長一段時間,許多人對憲法的認知停留在初級階段,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胡錦光說,因此,我國在2001年將現行憲法實施日即12月4日作為每年一次的全國法制宣傳日,進行憲法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公民瞭解憲法,樹立憲法觀念。今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將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
  “對於普通民眾來說,個人生活和憲法之間的關係往往不能直接感受到。國家憲法日的各種普及憲法的活動,對於民眾瞭解憲法、理解憲法、感受到憲法和自己生活之間的密切關聯,是很有意義的。”胡錦光說。
  胡錦光說,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是黨的意志和全中國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的載體。任何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公民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憲法、一切國家權力均在憲法之下、一切組織和個人均在憲法之下、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均不得與憲法相抵觸。通過國家紀念日的形式,形成舉國上下尊重、維護、信仰憲法,對於強化憲法權威、維護憲法尊嚴有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核心理念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談及如何落實依憲治國問題時,胡錦光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法治權威能不能樹立起來,首先要看憲法有沒有權威。維護了憲法的權威和尊嚴,就是維護了社會的主流價值觀,維護了人民所選擇的生活方式,維護了統一的社會秩序,維護了社會的長期繁榮穩定發展。而樹立憲法權威就需要切實在憲法實施和監督上下功夫。
  胡錦光說,仔細梳理《決定》中的邏輯關係不難發現,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憲治國,依憲治國的關鍵是憲法實施,憲法實施的關鍵就是憲法監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把實施憲法要求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十八屆四中全會又進一步提出,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憲法監督制度是保證憲法權威和尊嚴、保證憲法獲得有效實施不可或缺的制度。
  胡錦光說,憲法監督制度中,重要的就是建立違憲審查機制。違憲審查制度與憲法究竟有著怎樣的關係呢?他用了一個比喻,違憲審查對於憲法來說,就相當於它的牙齒,如果沒有違憲審查制度,或者說違憲審查制度不具有時效性,這部憲法就是一部“沒牙”的憲法。那麼,這部憲法顯然就沒有權威性,憲法當中所體現的那些價值就不可能得到實現。同時,違憲審查對於糾正多數人濫用權力,要求多數人要照顧或者兼顧少數人的利益也有著重要作用。
  關於違憲審查制度,我國在1982年憲法中已經有所規定,後來在立法法中又作了具體化的規定。除此以外,全國人大常委會也作出了一些程序性規定。胡錦光認為,這一項制度目前還有需要改進和完善的方面。首先,依照立法法規定,社會上任何一個主體,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甚至於公民個人都可以去啟動違憲審查程序。這樣的規定使得能夠啟動違憲審查的主體範圍過於寬泛,容易導致權力被濫用。其次,違憲審查受理和審理的程序規定過於簡單粗糙,審查之後採取何種措施也沒有規定。對哪些法律法規可以進行違憲審查,規定比較分散。這幾方面要儘快得到解決,適當時候可以制定憲法監督法。
  此外,胡錦光還建議進一步完善憲法解釋制度。他說,通過憲法修改可以實現憲法規範與社會實際的一致性,但憲法修改會損害憲法的穩定性,因此,能夠以憲法解釋的方式使憲法規範與社會實際保持一致並能夠使憲法得到適用的,應當儘量採用憲法解釋的方法。
  (原標題:健全憲法監督制度和解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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